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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一)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对全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环节进行监测,全年分四次进行,每季度一次。监测要求覆盖全省所有在册生鲜乳收购站。
  成都、眉山、德阳、绵阳、资阳、内江、自贡、遂宁、南充、雅安10市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抽样,各市协助。广元、泸州、乐山、宜宾、广安、达州、巴中、攀枝花、凉山、甘孜、阿坝11市(州)由市(州)畜牧部门负责抽样,并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全部样品的检测和结果汇总工作。
  (二)各市(州)畜牧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各个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实施三聚氰胺监测,监测频率每季度二次,检测方法可采用酶联免疫法等快速检测方法,阳性样品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各市(州)畜牧局负责当地的监测情况按季度汇总并上报省畜牧食品局市场处。
  六、时间安排
  (一)生鲜乳省级“全覆盖”监测全年分四次实施。时
  间安排如下:
  1.2010年3月1日-6月30日,重点监测成都、雅安、资阳、内江、自贡、泸州等市。
  2.7月15日-10月15日,重点监测眉山、绵阳、遂宁、南充、广元、达州等市。
  (二)各市(州)负责实施的生鲜乳监测结果于每季度后一个月的25日前上报。
  各地在监测工作中有关技术问题请与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联系。
  联系人:魏敏
  联系电话:028-85598229 13708176780

  被检单位情况登记表

序号

被检单位名称

法人类型

是否持证

生鲜乳来源

备注

      
      
      
      
      
      
      
      
      
      
      
      
      
      
      
      
      

注:1、被检单位名称:如是运输车辆可填车辆车主名称。

2、法人类型:填乳品企业、奶牛场、奶农合作组织或其它

3、是否持证:指生鲜乳收购站是否持有收购许可证或生鲜乳运输车辆是否持有准运证和生鲜乳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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