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农人字〔2011〕2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及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农办人〔2011〕3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及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及内容
  (一)专题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就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有关问题进行讲解,提高参训学员政策水平;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学员的创业能力。
  (二)经验交流。邀请优秀基层组织负责人传授农村工作心得,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交流工作体会,提高参训学员从事农村工作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座谈研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促进参训学员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现场参观。安排学员考察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开阔眼界和思路,增强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
  二、培训对象
  (一)农村“两委”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其他各类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二)2009、2010年选派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三、培训地点及培训班安排
  培训班地点在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除定向培训班在江苏华西村培训之外,其他班次均在山东荣成西霞口村培训。各市参训班次、时间及名额见附件1。各期培训班的起始日期为报到时间,结束日期为返程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农业局(农委)根据附件1确定的培训班次、时间、地点和人数,抓紧商当地组织部门遴选学员,于5月3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报省农业厅人事处及相关培训基地(同时报电子版),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训人员需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参训人员不得带随行人员。培训前参训学员要对本职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做到带着问题参加培训。其中大学生村官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当好村官、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自行命题,撰写2500字左右的论文一篇,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报电子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