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化市场,参与拟订文化市场行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文化娱乐、音像、书报刊、营业演出、营业性艺术培训、美术品市场和文化艺术经纪活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艺(游戏)机室、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等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市设立的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指导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的项目审批审核和市场管理;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文化市场各行业协会工作。
拟订新闻出版行业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的设立、印刷企业承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印件、印刷业经营者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备案、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等事项;负责管理印刷业;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管理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审核工作;负责内部资料的印刷、审核等管理工作。
负责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指导对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的前置审批工作。
(六)广播影视管理科。
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节目进行管理;负责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设施许可证、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有线广播电视台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广播电视台(站)年检的审核工作;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在著作权管理方面,以市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二)云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与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构,正科级。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大队长1名(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兼任),副大队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