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工业、交通、能源、环保以及服务业的重大问题,统筹工业、交通、能源、环保、物流、服务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发展、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工业开发园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干线铁路项目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有关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工作,参与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承担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协调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石油、煤炭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配额;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参与研究财政、税收和融资等政策;审核上报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参与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上报工业、交通、能源、环保等基建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核准和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确认书;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七)社会发展科。
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和衔接社会发展领域(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方面)的发展政策;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参与研究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衔接平衡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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