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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管理;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核报市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派的核报。
  (七)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核报业务;组织、指导境内外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并检查监督相关单位(企业)执行国家、省制定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的情况。
  (八)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对口岸建设资金和补助资金提出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组织和指导全市口岸共建文明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九)综合协调我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产业损害调查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等;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指导外经贸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挂市招商引资局牌子)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的法律事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办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核报业务;参与全市性的对外经贸重要外事活动;联系安排领导的外事活动计划和重要外宾接待工作;负责综合研究和分析外经贸发展趋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和部分商品进出口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规章,协调外贸出口退税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对口岸建设资金和补助基金提出分配、使用意见;编报局总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管理;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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