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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发布机制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发布机制的通知
(政办字〔201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向空中要水源、增加有效降水、缓解旱情、减轻冰雹危害的有效举措。近来年我市各级气象部门严密监测天气变化,积极开展了火箭人工增雨增雪和高炮防雹作业,对全市抵御干旱、冰雹等天气灾害,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公共安全和生态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人工影响天气已经成为全市一项全年性的常规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确保人影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发布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发布要求

  每次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把作业的起止时间、作业区域、对故障火箭弹、作业炮弹的处置办法及其报告方式等内容,以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办公室或县级气象局的名义通过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电台或各县的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各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注明联系方式。

  二、公告内容

  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我市或县、区将在某个区域开展火箭增雨或增雪或防雹作业。作业期间将有部分作业火箭弹或炮弹残骸落地,如发现或捡到上述残骸,切勿擅自处置,请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或气象部门由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置。如发现未爆炸的作业用弹或未燃尽的残骸落地,任何人不得自行对其进行玩耍、拆卸、砸磕、割锯、燃烧等处置或收藏,违者后果自负。

  三、协调机制

  各级气象部门要在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准确预测天气过程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作业时间和范围,于作业前由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起草确定公告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各相关新闻媒体。各级新闻媒体接到人影部门送达的公告后,要及时免费予以发布。各作业范围内的有关县区特别是作业点所在的各乡镇,在接到气象部门的作业通知后,要通过其它有效宣传方式尽可能把公告内容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并对人影作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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