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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学校幼儿园防范暴力侵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6)学校应设立应急分队,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

  (7)加强学校防范暴力侵害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严格安保人员聘任管理,储备必要安保器械,安装符合技术要求的技防设施,有效防范和抵御外来暴力侵害。

  (8)加强教师值班制度。在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学校领导应亲自带班,安排教师值班,安全保卫部门加强校门内外巡视。

  (9)加强警校共建。在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应协调警方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治安警戒。

  (10)严禁学生在校门外等候聚集。严格幼儿家长接送制度,如有早到校的学生应立即进入校园,放学后如家长未按时到校接学生,应妥善安置好学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侵害事件,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第一目击者报警

  (1)按一键报警按钮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2)校内通告:以最有效的方式(广播、锣声、报警声等)预警全校师生,并与校长通话通报情况。

  2. 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接到报警后,正在组织室内教育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要立即组织关锁门窗,安抚学生保持镇静,保持警惕;如遇课间活动或在室外开展体育训练的,执勤教师、疏散引导组成员、任课教师应及时保护学生转移至安全区域。

  (2)各工作小组听到预警声后,立即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应急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利用警械,尽力制止犯罪行为,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犯罪行为;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要全力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按照平时演练的路线迅速疏散至安全区域。

  3. 通讯联络组第一时间内同时报上级教育局分管局长和安全科或办公室,迅速向公安、救护、消防、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同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有关部门。

  4. 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以最快的速度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把伤员就近送往县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 学校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1. 学校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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