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治工〔2011〕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吉林省纪委《2011年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我们制定完成了《2011年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0〕41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效。
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治理
(一)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组成检查组,近期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管理范围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招标投标、规划管理、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组织专项检查。国家将于第二季度组织检查组,对各省重点领域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各地要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排查整改工作。要把排查整改贯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滚动摸排,对在建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要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加强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加强对项目特别是“暖房子”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质量、时限、责任人和督办人,确保逐一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深入查找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和监督措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