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设置情况检查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设置情况检查的通知
(吉建发〔2011〕1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省邮政公司:

  为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报箱建设管理,落实省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决定开展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设置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09年10月1日以来,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住宅楼房项目是否设置信报箱,信报箱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检查时间

  2011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邮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审验资料、实地踏查等方式。在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后,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查阅已竣工住宅楼房项目验收备案信息,实地检查住宅楼房项目信报箱设置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