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行政执法项目的通知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行政执法项目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2011〕37号)


政府各局、委、办:

  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公开政务,加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喀什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清理喀什市行政执法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行政执法项目的范围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项目。
  二、清理行政执法项目的方法及要求是:在全面梳理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依据的基础上,按照行政执法项目种类和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逐一列出本部门行政执法项目,于今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一同上报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查。
  经审查确认的行政执法项目,将通过喀什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清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部门或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项目分解到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切实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执法人员,要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进行岗位培训,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具体执法责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联系电话:2824647, 18999080602

  附件:1、行政执法项目及种类说明
     2、行政执法项目清理表(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行政执法项目及种类说明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