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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卫生支农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3、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市和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推荐出群众认可、能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的先进工作者。
  2、各区(市)和单位要严格审核候选人的推荐表,评选活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已受表彰的,取消荣誉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3、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参与评选。①尚未完成2009年度下乡任务;②请假超过20天;③受到通报批评或取消下乡资格者;④具体负责卫生支农管理工作不足1年者不得参与卫生支农先进工作者(管理人员)评选。
  4、各区(市)和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9年度卫生支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卫生支农先进工作者

下乡人员

管理人员

崂山区卫生局

4

1

城阳区卫生局

4

1

黄岛区卫生局

4

1

即墨市卫生局

6

1

胶州市卫生局

5

1

胶南市卫生局

6

1

平度市卫生局

6

1

莱西市卫生局

5

1

市立医院

-

1

市海慈医院

-

1

合计

4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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