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市和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推荐出群众认可、能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的先进工作者。
2、各区(市)和单位要严格审核候选人的推荐表,评选活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已受表彰的,取消荣誉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3、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参与评选。①尚未完成2009年度下乡任务;②请假超过20天;③受到通报批评或取消下乡资格者;④具体负责卫生支农管理工作不足1年者不得参与卫生支农先进工作者(管理人员)评选。
4、各区(市)和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9年度卫生支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卫生支农先进工作者
|
下乡人员
| 管理人员
|
崂山区卫生局
| 4
| 1
|
城阳区卫生局
| 4
| 1
|
黄岛区卫生局
| 4
| 1
|
即墨市卫生局
| 6
| 1
|
胶州市卫生局
| 5
| 1
|
胶南市卫生局
| 6
| 1
|
平度市卫生局
| 6
| 1
|
莱西市卫生局
| 5
| 1
|
市立医院
| -
| 1
|
市海慈医院
| -
| 1
|
合计
| 4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