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
(独占、排他、普通)方式
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
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的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
3.专利权人为:
。
4.专利授权日:
。
5.专利号:
。
6.专利有效期限:
。
7.专利年费已交至
。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第三条 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实施方式:
。
2.实施范围:
。
3.实施期限:
。
第四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
2 .
;
3 .
;
4 .
。
第五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