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煤炭企业青年对口单招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10〕91号)
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厅属有关单位:
2010年煤炭行业对口单招的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按照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在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推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工作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实施。为了保证对口单招工作在煤炭行业的顺利健康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口单招工作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煤炭行业人才极度短缺状况有所缓解,但供求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实施对口单招,作为国家给予煤炭行业的一项特殊政策,作为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补充,在教育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煤炭企业和院校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密切配合下,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全行业职工的欢迎和好评。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对口单招工作的认识,统筹规划人才培养布局,拓宽人才培养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鼓动,明确专门人员,切实抓好人员的推荐、报名、审查、辅导、管理、分配等各个环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对口招生推荐工作
(一) 严格报名条件。各煤炭企业在职优秀青年,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1)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2) 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3) 在生产一线或生产辅助单位在职且具备两年或以上生产实践经验(截止到2008年3月1日前参加工作);(4)所报专业需与现职岗位一致;(5) 身体健康,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 严格资格审查程序。(1) 符合条件的报考职工,带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到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厅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厅人事教育处报名);(2)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3)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携带相关材料(附件三),于3月29-31日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4)省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省厅网站公示3天;(5)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厅将审查结果反馈至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组织人事部门,并将《2010年煤炭专业对口单招推荐报名汇总表》送各单位所在省辖市(或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6)报考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7)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组织人事部门按省招生办公室要求,统一组织到当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