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市质监局
(二○一一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甬党〔2010〕4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8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平安宁波”建设,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宁波”的决定,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万台事故起数和万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不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推动工作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从同一模式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从依靠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加快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共建共享的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共享度和监管针对性。加快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基于风险分析的科学监管体系建设,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综合措施,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不断增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