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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商务委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商务委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
(津教委〔2011〕54号)


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和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以及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办函9号和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提升服务外包产业人员素质,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服务外包人才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优化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重大举措,对实现“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

  全市各类高校及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要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结构,扩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规模,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各类高校要在相关专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在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等层面培养高质量的服务外包人才,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增培养服务外包适用人才15万人,新增大学生就业5万人。

  三、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

  (一)健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按照部、市共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全市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和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培训和实训、实习工作。推动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主动适应天津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创新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办学机制,整合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满足服务外包企业用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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