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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及201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2010年是广西近20年来地质灾害受灾程度最严重的一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1210起,其中:滑坡597起、崩塌526起、泥石流17起、塌陷53起、地裂缝11起、地面沉降6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48起,其中:83人死亡、1人失踪、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1.91万元。与2009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加297.9%,伤亡人数增加530.8%,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1.7%。

  2010年汛期,全区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1起,共避免人员伤亡1147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61.8万元。

  二、2011年全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根据广西气象台预测,今年我区年总降雨量全区平均1300-1500毫米,总体比常年略少,4-6月总雨量除桂东北略多外,其余大部地区偏少1-2成;7-9月总雨量大部地区偏多1-2成;10-12月总雨量大部地区偏少2成左右。影响广西的热带气旋3-5个,较常年略少。雨季与常年相比,全区大部较常年偏晚。预计2011年雨季结束期桂北大部在9月下旬到10月上旬,沿海地区在10月中旬到下旬,其余大部地区在10月上旬到中旬,大部地区接近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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