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我区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国家分解下达我区的“十二五”碳强度排放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马 飚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杨道喜 自治区副主席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黄日波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广西科学院院长
苏道俨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成 员: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新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束 华 自治区工信委主任
谢迺堂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何长开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梁 斌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严世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钟想廷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张明沛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范晓莉 自治区外事办主任
彭 钢 自治区广电局局长
邱祖强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刘 刚 自治区农垦局局长
梁雨祥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林日华 自治区法制办主任
韦力行 自治区气象局局长
张创智 自治区海洋局局长
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进平 广西电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相关政策,统一部署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专项资金的计划与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积极履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