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完成自查工作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对各市、县(市、区)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动员部署工作,组织自查情况,查看图斑地块现场,查阅各图斑档案材料,审查违法案件档案,核实上报分析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整改工作情况等。在各市、县(市、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总体部署,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按照分工,对市、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机构,加强领导。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土地、矿产一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同时也是对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二年,比200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更高更严。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严肃查处。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内部业务机构要合理分工,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相关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要主动加强与监察、公安、司法、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安监等部门协调沟通,采取联合办案形式,并在案件处理上注意防止重处理事轻处理人的现象,做到“既查事、又查人”,确保案件查处落实到位。
(三)争取主动,及时整改。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等部门必须依法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否则不予通过验收。因此,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本辖区内卫片检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及时查处整改。对违法占用的土地,该复耕的及时复耕,该复绿的及时复绿;对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该拆除的及时拆除,该没收的及时没收;对非法勘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后果,该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