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拓大众化餐饮市场。在城市主要的商业区和著名旅游景区重点推广经营高档菜、特色菜、精品菜。在交通要道和居民小区开发面向大众的快餐和大众宴席。在城郊和休闲农业园区发展具有乡村特色的农家乐。
(五)加快发展阳光早餐。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等中心城市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培育早餐工程企业,构建早餐连锁经营网点体系,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物美价廉和营养健康的早餐服务。
(六)推进绿色餐饮工程。实施“绿色餐饮企业”工程,推广节能型设备,提倡使用清洁能源代替污染能源,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用具,做好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发展节约型企业。
(七)加快星级饭店建设。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星级饭店,提高国际高端大型会议、大型会展和重要旅游城市、重点旅游县接待能力。
(八)大力发展经济型酒店。建设商务、休闲、养生等面向大众旅游的接待基地,大力发展会展商务以及具有浓郁特色的休闲、养生、农家乐等经济型酒店,满足大众消费需求。
(九)选择一批重点镇、村培育建设具有季节鲜明、各具特色的农家乐。
三、工作分工
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按照住宿餐饮业发展任务及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的自治区加快住宿餐饮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住宿餐饮业发展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协调解决住宿餐饮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住宿餐饮业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行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住宿餐饮业发展规划,及时发布住宿餐饮业市场信息和行业发展报告,引导住宿餐饮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将住宿餐饮业纳入城市及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重点,优化酒店布局,引导住宿餐饮业合理、适度、有序发展。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市、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切实加强对住宿餐饮业发展的建设、组织协调和引导扶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住宿餐饮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共同推进住宿餐饮业发展,确保加快住宿餐饮发展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