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召开自治区南北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推介会的通知
(新教职成〔2011〕10号)
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2011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促进南北疆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使南北疆更多的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分别召开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推介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南北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力度,解决南北疆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提高现有劳动力整体素质。
二、会议名称
自治区南北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推介会。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1年5月13日、5月16日、5月18日分别在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召开自治区南北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推介会,会期半天。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自治区教育厅领导,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教育局主要领导,所属各县市分管职业教育工作领导、教育局领导及各初中学校校长;
(三)乌昌地区中等职业院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同志;
(四)当地中等职业院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同志。
五、会议议程
(一)自治区教育厅领导讲话;
(二)自治区职业院校表态性发言;
(三)南北疆当地教育局领导讲话;
(四)各职业院校和各县市及初中学校对接。
六、其它事项
(一)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和田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教育局分别负责人员联系、会场布置等相关事宜。
(二)请克州教育局按照会议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并通知和组织相关单位赴喀什地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