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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健全完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3、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4、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1、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3、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开展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6.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7.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学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参学率和合格率达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8.认真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规范执法体制,建立公正、高效、有序的执法工作者查询和监督工作体系。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9.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诚信执业能力。将法制教育纳入法律服务工作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培养诚实守信、依法执业、依法维权、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0.利用专门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1.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促进司法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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