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召开全省律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赣司律字[2010]10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3月11日-12日召开全省律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局领导、律师处(科)长,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二、会议时间
会期一天:3月11日下午-12日上午。
三、会议地点
省厅七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