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组成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能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一经立项,原则不准变更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离退休教师(特别返聘的除外)、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
(四)目前有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在研项目,或者正在承担其他科研项目2项或2项以上者(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项目和学校设立的项目)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五)鼓励各类预期成果以专利(软件登记、新品种登记、版权登记)或在此基础上争取到更高层次的科研项目为体现形式,而不仅是以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为主要成果形式。
(六)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中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研究期限为3年,重点项目人文社科类为2年,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为2年。为便于管理,所有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为立项下一年度时间,规范填法为2011年1月-2011年12月或2013年12月。
(七)申报书内研究基础中所罗列的内容主要为之前所取得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开展的科研活动,其中科研成果要将完成人按顺序全部列出,科研项目要明确标示出项目负责人的排名及分工,要客观体现项目申报人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业绩。
(八)各高校应做好申请项目查新和遴选工作,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和审查后向教育厅推荐。学校应严格把关,杜绝重复研究和低水平模仿研究。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请项目申请人认真核校,杜绝出现文本错误。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要积极配合研究会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报送。凡不按要求申报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所在学校当年所有项目的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一)2010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试行网上在线申报,使用搭载在教育网上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登陆网址:http://www.xjgxky.edu.cn/gxkyjh/或http://202.201.246.125/ gxkyjh/),管理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具体的申报操作程序可登陆管理平台查阅。请将申报书作为附件上传到管理平台内。
(二)本年度申报的项目要酌情收取评审费,具体事宜研究会将另行通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加强指导,坚持申报自愿,推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论证、初审工作。教育厅评审、立项情况将在新疆教育信息网和新疆高校科研信息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