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1日开始)
从2011年7月1日,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本实施方案的部署,根据《郑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积极实施五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三是精心组织培训,四是广泛宣传政策,五是搞好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民 郑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同亮 郑州市民政局调研员
成 员:张亚晓 巩义市民政局局长
范新杰 登封市民政局局长
冯伟东 新密市民政局局长
赵子剑 新郑市民政局局长
杨赵莉 荥阳市民政局局长
尚德祥 中牟县民政局局长
刘专民 中原区民政局局长
苏连成 二七区民政局局长
徐长发 管城区民政局局长
刘 健 金水区民政局局长
马学才 惠济区民政局局长
姚德欣 上街区民政局局长
慕仰春 高新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副局长
胡秀兰 经开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副局长
刘延晴 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李景勋 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张宏杰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社会救助处王军政同志为联络员。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投入,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首先,努力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其次,积极协调市财政足额安排本级救助资金,并认真落实救助资金预算。第三,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落实好当地财政对医疗救助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做到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通过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确保医疗救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三)精心组织培训
有计划举办城乡医疗救助知识培训班,对城乡医疗救助的范围、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模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救助知识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广泛宣传政策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一方面,要积极向基层干部宣传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使基层干部深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以便更好地为城乡困难群众服务。另一方面,要向困难群众宣传救助标准和办理程序,以便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有关救助待遇。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市上下形成关心困难群众、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