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含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类、社会公益类(含科普)、软科学类、技术发明类、自然科学类(含科学专著)六个类别,推荐各类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开发类(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的项目。
项目技术创新性突出。项目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项目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项目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重大工程类
“重大工程类项目”是指已完成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及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项目。
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能够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外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两年以上的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较大意义。
三、社会公益类(含科普项目)
“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的项目。
项目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范围应用和实践检验,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