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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低碳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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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
│  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 │
│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 │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
│计、监测、考核办法。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
│进核电建设等行动,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 │
│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通过植树造林和 │
│加强森林管理,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
│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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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幅度降低,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5%以上;低碳发展意识深入人心,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可再生能源发展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成为全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低碳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建立;森林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2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8.3亿立方米;低碳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全国低碳发展的先进省份。
  2.阶段目标
  近期发展目标(2011年-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35%,比 2010年降低20%(国家下达我省目标为17%);可再生能源发展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成为全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25.5%的提高到3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产业比重明显增加;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单位GDP能耗控制在1.22吨标煤/万元以内;低碳发展观念在全省范围内广为接受,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立;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建立,低碳试点建设稳步推进;森林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5%(按2003年前标准计算),森林蓄积量达到17亿立方米。
  远期发展目标(2016年-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低碳发展的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行为特征;森林蓄积量和碳汇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2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8%(按2003年前标准计算),森林蓄积量达到18.3亿立方米;低碳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全国低碳发展的先进省份。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无碳和低碳能源
  充分发挥云南省可再生能源优势,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开发水电,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把云南建成国家重要的低碳能源基地。
  1.加快开发水电能源
  加快建设以水电为主的电力基地,进一步强化水电清洁能源在低碳能源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大金沙江中游、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上、中下游水电开发力度。以“以电代柴”、“以电代燃料”为导向,统筹协调中小水电开发,推进农村用能结构变革。到2015年全省水电装机容量接近 6000万千瓦,水电与火电装机及新能源装机比例调整到72:23:5;到2020年,全省水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
  2.大力推进风能的开发
  在大理州西部及与楚雄州相交处、玉溪南部至红河州中南部、曲靖市东部3个风能开发最佳区域优先布局。“十二五”期间将续建和新建罗平山、朗目山、马英山等一批风电场,2015年底累计装机300万-400万千瓦。2016--2020年进一步加大开发,到2020年底累计装机达到800万千瓦以上。
  3.稳步推进太阳能的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热、光伏利用,推进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利用。2015年前,完成石林大型光伏发电示范工程(16.6万千瓦)建设,在永仁、宾川、弥渡、元谋、华坪、玉龙、南涧、隆阳、大姚、洱源和姚安等12个一类资源县(区)发展光伏发电,试验光热发电,到201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规模超过30万千瓦。继续在偏远山区采用户用光伏系统或集中供电系统,解决农户的通电问题。鼓励城市房地产开发中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到2015年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5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累计达150万平方米;到 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1500万平方米。开拓太阳能热利用在工农业的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空调制冷、太阳能干燥、太阳能烤烟房、太阳能温室等太阳能热利用项目,推进太阳能--沼气综合利用小型工程建设,实现以太阳能利用为主的多能互补。建设一批太阳能利用示范村、示范乡、示范县和示范市。
  4.加强生物质能开发
  积极发展生物柴油原料种植业,推进生物柴油加工和基地建设。到2015年,小桐子规模化种植原料林基地发展到20万公顷,割胶橡胶林达到 20万公顷,相应小桐子、橡胶籽生物柴油产量达到 30万--35万吨/年。在全省重点城市布局7个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项目,产量达到10万-15万吨。继续推进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建设,到2015年,建成66万公顷以上木薯为主的乙醇原料基地,形成30万--35万吨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开发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及生物质发电。在滇中的姚安及陆良等农业为主的坝区发展秸秆发电,发展农林废弃物气化供热、供气,供民用炊事、农产品烘干或发电等;在滇西、滇西南蔗糖主产区进行示范糖厂补充秸秆发电;在昆明、曲靖、昭通、楚雄等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区域发展沼气发电。到2015年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50万千瓦。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2015年,全省农村沼气用户达到350万户,到2020年全省农村沼气用户达到400万户。
  5.拓展天然气的利用
  2015年前完成中缅天然气管道建设(输送能力100亿立方/年),一期输送量42亿立方/年,争取-半以上留云南。优先发展城市燃气,进一步发展天然气化工,在昆明、大理、楚雄选择性布局天然气调峰电厂。
  6.加大煤层气开发利用
  实施一批煤矿瓦斯抽放回收利用项目,发展瓦斯发电,开展煤层气综合利用,利用煤层气生产甲醇、化肥等化工产品。到2015年,全省煤矿瓦斯利用总量1.72亿立方米以上,瓦斯发电的装机容量达到12.4万千瓦。到2020年,全省煤矿瓦斯利用总量1.89亿立方米以上,建成煤矿瓦斯发电 20万千瓦以上。
  (二)强化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工业、建筑、交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强化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促进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强化重点行业节能。重点抓好钢铁、煤炭、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年综合耗能万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把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项目审批问责制,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及相关要求。
  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铅锌、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
  推行能耗限额管理。对全省规模以上和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对单位产品能耗过高的行业和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产品生产总量控制“双控”措施。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收费政策,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给予关停。
  开展能效对标管理。建立完善重点耗能行业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修订《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管理,督促企业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工艺,强化节能管理,逐步降低产品单位能耗。加强能源审计,提高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水平。
  2.强化重点行业节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钢铁工业。大型钢铁企业焦炉必须建设干熄焦装置、大型高炉配套炉顶压差发电装置(TRT),采用燃气--蒸气联合循环发电技术、转炉负能炼钢技术、蓄热式燃烧技术;强化高炉富氧喷煤;回收烧结环冷机、转炉余热蒸汽;充分利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和各类蒸汽,以自备电站为主要集成手段,推动钢铁企业节能降耗。
  煤炭工业。积极引进煤液化以及煤气化、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系统技术;推广煤层气综合利用技术;采用新型高效通风机、节能排水泵,对设备及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推广干法熄焦技术,回收排空焦炉煤气用于发电;发展煤电结合的坑口电站,变运煤为输电。充分利用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用于发电、生产水泥和其它新型建材。
  建材工业。水泥行业要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积极推广节能粉磨设备和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逐步淘汰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及其它落后的水泥生产工艺。
  化学工业。大型合成氨装置要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转化效率,加强余热回收利用。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煤造气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黄磷工业推广炉气回收利用技术;推广节能型烧碱生产技术;密闭式电石炉推广工艺系统流程泵变频调速及自动化控制,矿热炉低压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节能技术。
  有色金属工业。主要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高效风机、泵、压缩机;高效传动系统;推广变频调速、永磁调速技术;推广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通过过程控制合理配置能量,实现系统经济运行。矿山广泛采用大型、高效节能的采掘、选矿、冶炼、压延加工工艺、技术和设备,铜熔炼采用先进的富氧闪速及富氧熔池熔炼工艺,电解铝生产采用大型预焙电解槽,铅熔炼生产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它氧气直接炼铅技术,锌冶炼生产发展新型湿法工艺。
  电力工业。大力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超 (超)临界机组、大型联合循环机组;以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推广无功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技术,通过全网无功优化,降低电网网损,以减少输电过程中的能耗。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优化电源布局,适当发展以煤层气和其他工业废气为燃料的小型分散电源,加强电力安全;减少电厂自用电。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和超高压电网,逐步淘汰和更换低压输配电电网,减少线损,节约能源,降低碳排放。
  3.加强建筑节能,发展低碳建筑
  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和稽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纳入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重点抓好民用建筑信息公示制度及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加快建设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达到 100%,施工阶段达到98%。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太阳能采暖工程示范、农村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示范等工程。到2015年,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示范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应用示范建筑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新增农村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示范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示范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农村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示范建筑面积超过 200万平方米。
  加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能耗动态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抓紧研究制定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采取有力措施,对非节能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进行环保节能改造。
  加大建筑节能新型材料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重。扶植新型墙材及节能材料、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建设新型墙体及节能材料、产品产业化基地,组织编制并发布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到2015年节能建材产品在新建建筑的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0年节能建材产品在新建建筑的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
  4.推进交通节能,发展低碳交通
  改进物流运输结构。我省物流运输以公路为主,占全省货物运输总量的91.6%,占旅客运输量的92.5%。以公路为主的交通运输机构不仅成本高,而且单位能耗大。因此要大力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幅度增加铁路及航运的营运里程,提高铁路及航运运输量占全省运输总量的比重。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加快昆明市轻轨交通建设,在滇中城市群实现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网络。
  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的汽车、船舶,升级节能运输工具,淘汰落后耗能设备。到2015年,营运车辆、船舶全部达到燃料消耗量、排放量限值标准。在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组织实施好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试点工作,到2012年发展千辆新能源车,其中公交客车占75%。结合中缅天然气管道建设,积极推行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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