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郑环办〔2010〕73号)
各区环保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提高公众环境满意率,根据郑州市创模办下发的《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创模办〔2009〕2号)中关于开展郑州市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的要求,以及河南省环保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0〕79号)中关于开展河南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要求,郑州市环保局联合市民政局共同开展省、市两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各区环保局要依照《郑州市“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考核细则(试行)》和《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试行)》要求,指导本辖区社区(小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容,争创绿色社区。为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郑州市环保局、市民政局联合成立了“绿色社区(小区)”创建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区环保、民政部门应相应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区要动员并依托街道办事处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橱窗、标语牌、黑板报、挂图等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宣传,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
三、加强指导服务。各区要组织新参与创建的社区负责人参观辖区内已创建成功的“绿色社区(小区)”,对社区创建负责人进行培训,配合社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环保活动,并按照《标准》对社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具体指导。
四、做好申报工作。各区在认真开展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的同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社区(小区)积极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小区)”,并指导申报社区认真填写申报表,根据考评标准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照考评标准整理,主要包括社区(小区)年度计划总结、环保活动图片、创建影像资料等内容。
五、申报资料下载。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2)、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3)以及“绿色社区(小区)”申报表(见附件4)均可从郑州市环保局网站(www.zzepb.gov.cn)“宣传教育”栏目中“绿色家园”子栏目里下载。
六、申报验收时间。各区请于8月12日前将本辖区创建省级、市级绿色社区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郑州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省、市两级绿色社区验收工作将于10月底之前进行。
联 系 人:张健美 陈 珂
联系电话:67189690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民政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郑州市“绿色社区(小区)”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 翟巧枝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杭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有璞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主任
李连瑞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成 员: 王晓丽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健美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陈 珂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