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对2009年博士后评估工作中受到警告和预警单位进行整改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豫人社博管[2011]4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了新设站评估工作,根据《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我省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金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一年整改的决定。为做好整改验收工作,现将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博士后评估工作中受到警告和预警单位进行整改验收的通知》(博管办发[2011]38号)转发给你们,受到警告的设站单位要按文中要求执行,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制度建设与宏观管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需要,制定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争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较大贡献。
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博士后工作管理水平。各设站单位要从实践中探讨科学的管理方法,根据需要及时招收引进博士进站工作,并不断扩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规模,加强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
三、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各地、各设站单位要制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加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流动站的联合招收力度,注重人才与科技项目的交流与合作,促使博士后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四、要认真做好评估整改和验收工作。受到警告的单位和所在地省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对照你们制定的整改措施,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连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整改验收表》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章后,于6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管办,并报电子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人员对整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