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团队运作方式
(一)依托项目,合作科研。创新团队立足于我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保、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优先发展的需要,根据研发基地、工作站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承担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研发项目。创新团队与合作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在计划的时限内完成科研任务。
(二)方式灵活,创新服务。创新团队与研发基地、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项目研发,创新团队应提供相应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研发人员和最新科技成果,研发基地、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应提供研发条件、研发经费和后勤保障等服务,集中优势资源,发挥各方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供需服务模式。
创新团队开展的项目,经专家评议、验收合格后,可获得《河南省博士后研发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博士进入研发基地工作,可与同学科、同行业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联合做博士后研究,按博士后招收程序办理手续,并执行本省博士后工作政策。
(三)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创新团队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团体,承担着项目研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产品销售等科技服务工作,既要有利于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也要有利于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还要有利于创新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在科技研发工作中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实行有偿服务,以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合理确定合作双方权益和知识产权归属。
河南省博士后工作协会在成果转化和委托研究中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根据创新团队与研发基地或其他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从成果转让费和委托研发费中提取5%用于管理服务和协会发展,其中2%作为省辖市和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管理服务费用。
六、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征集供需信息。省博管办每年在全省征集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科研成果项目,以及研发基地、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需求的人才、项目信息,并将研发项目分配到各有关创新团队。
(二)供需项目对接。创新团队将研发项目分解到各有关研发小组,并与研发基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供需项目对接,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协议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