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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在我市新闻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在我市新闻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渝新出组〔2011〕3号)


市内各新闻出版行业单位:

  为贯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四部委颁发的《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和总署关于《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及《出版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新闻出版队伍素质建设,落实岗位准入制度,促进新闻出版业发展繁荣,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我市开展新闻出版行业岗位培训及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是对从事出版工作的干部按岗位需要进行的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为目的的定向培训。岗位培训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从出版业的发展和岗位工作的需要出发,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培养,规范从业行为,使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达到相应岗位的从业要求。

  二、培训要求

  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是按照出版行业的岗位资质和培训要求,对出版单位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受训者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岗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该证书上岗(在岗)。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是上岗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

  新闻出版总署培训:全国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中央部门在京出版社编辑室主任,中央部门在京期刊和全国重点期刊主编,国家级书刊定点印刷企业厂长,新华书店省级店、外文书店、古旧书店和其他一级书刊批发单位经理。

  市新闻出版局培训:市内各出版社编辑室主任、期刊主编、市级书刊定点印刷企业厂长、新华书店区县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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