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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面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五、本标准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南阳市中心城区青苗补偿标准
     2.南阳市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地类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南阳市中心城区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类别

级别

条件

标准

耕地

水浇地(菜地)

土地平整、肥沃、排灌条件齐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菜地有保温等设施,种菜三年以上。

1300

土地平整,较肥沃,排灌条件好,旱涝保收。菜地有简单保温设施,种菜二年以上。

1200

土地平整,土质较差,排灌条件一般。菜地无保温设施,种菜一年以上。

1000

旱地

土地平整,肥沃,一般条件下高产。

800

土地平整,较肥沃,一般条件下中高产。

700

土质较差的丘陵地带,一般条件下,产量一般。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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