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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素荣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素荣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鞍政人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关于干部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李素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贾慧、鞠幼华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霍庆永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回光文同志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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