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到位。大多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布局合理,分区清楚,设有传染病人隔离间、专机透析;严格落实透析器管路一次性使用和用后清洗毁形处理制度;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和出、入口、反渗水等监测,工作人员职业防护基本到位;手术室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各区域之间标志清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有效落实,手术器械及无菌物品管理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已将手术器械交由供应室集中处理;内镜室清洗、消毒、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镜诊查、清洗、消毒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胃镜和肠镜诊疗分室进行,内镜清洗消毒规范,登记内容完整,各种监测项目齐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血液透析室。部分医疗机构布局欠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划分不明确,无透析准备室、独立透析液配置间、复用间、候透间,工作人员及患者双通道无明显标示;个别医疗机构未配复用机,透析器复用未用反渗水,复用过的透析器放置不规范,无专用复用透析器存放橱;有的医疗机构未配置传染病、急症病人透析专机,透析器无废弃登记记录;部分医疗机构余氯及硬度检测采样部位不正确,未设置相应采样口;个别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机配置数量不足。
(二)手术室。部分医疗机构布局欠合理,人流、物流通道洁污不分明,洁净手术间与辅助用房之间无缓冲区;个别医疗机构手术器械在手术室处置,手术敷料与器械打包未分室进行;有的医疗机构运送手术病人的平车不交换,内外平车不区分使用;个别医疗机构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制度缺少。
(三)内镜室。部分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健全,消毒隔离制度、监测制度操作性不强;有的医疗机构内镜室空气消毒设施、设备简陋,仅配紫外线灯消毒设备,且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陈旧,未严格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修订;有的医疗机构诊疗室标牌标识不正确、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健全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和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措施。各医疗单位对照《淄博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专项检查督办单》提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制定具体改进措施,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对责令暂停开展血液透析业务的医疗机构,要立即停止血液透析业务,经整改验收合格并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展血液透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