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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感染管理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督导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感染管理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督导的通知
(淄卫办字[2010]46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地事局:

  为认真落实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任务,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强化医院感染管理,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对全市中医医院和部分综合医院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对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进行督导。

  (三)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医院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手术室、内镜室考核评估标准》,对血液透析室、手术室、内镜室院感控制工作进行督导。

  二、督导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级中医医院,区县人民医院。

  三、督导方式

  (一)听取区县卫生局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感染管理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二)听取被督导中医医院2009年度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汇报。

  (三)听取被督导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汇报。

  (四)现场察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

  (五)查阅《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淄博市血液透析室、内窥镜室、手术室考核评估标准》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四、督导日程安排

  4月20日 沂源县

  4月21日 博山区

  4月22日 周村区

  4月23日 淄川区

  4月27日 临淄区

  4月28日 桓台县

  4月29日 高青县

  4月30日 张店区

  五、各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一)区县卫生局需提供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感染管理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情况总结。

  (二)中医医院需提供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结及《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自查表》(附件1)、综合医院、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4)、区县中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5)、区县中医院中医特色科室调查表(附件6)、区县中医院中药科室建设调查表(附件7)、中医院中医临床医师中药处方开具情况调查表(附件8)。

  (三)综合医院需提供本单位中医药工作、医院感染管理情况总结,综合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4)。

  联 系 人:张万友 刘晓芸

  联系电话:2770622 2770629

  附件:

  1.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自查表

  2. 综合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

  3.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基本情况调查表

  4.综合医院、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5.区县中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

  6.区县中医院中医特色科室调查表

  7.区县中医院中药科室建设调查表

  8、中医院中医临床医师中药处方开具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自查表

重点工作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自查分值

一、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的措施(10分)

1.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查阅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抽查不少于2项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中无中医内容,不得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

3

 

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查阅医院上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抽查不少于2项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不得分;工作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

3

 

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要指标。

查阅医院相关制度、工作记录、近一年内的考核报表。

未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已制定,未实施,扣2分。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医药特色优势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2分;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扣1分。

4

 

二、人员配备(17分)

1.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

药人员。

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2

 

②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2

 

重点工作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自查分值

二、人员配备(续)

1.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药人员。(续)

③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的比例≥7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2

 

④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手术科室除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

每1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

 

2.根据中医医院的等级和规模,合理配备医院领导班子人员和管理人员。

①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0个百分点,扣0.3分。

1

 

②医院主要负责人、业务管理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经过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访谈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局提出的科室、人员、药事、文化等相关要求的了解程度。

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

 

③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0.2分。

1

 

3.合理配备临床科室负责人。

①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2

 

重点工作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自查分值

二、人员配备(续)

3.合理配备临床科室负责人。(续)

②三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中有具有中级以上中医专业技术任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六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每1个科室扣0.2分;医师类别不符合要求,每1个科室扣0.2分。

2

 

三、临床科室建设(25分)

 

1.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

三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12个(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医技科室≥6个(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

二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5个(内科、外科等),医技科室≥3个(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

查阅相关材料;实地考察。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2

 

2.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实地考察。

医院名称不规范,扣1.5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0.3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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