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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冀林护字〔2011〕4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查清我国湿地资源现状,掌握湿地动态变化情况,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2011年将启动包括我省在内8个省份的调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我省湿地资源状况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将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了更好地开展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提高对这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来抓。省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批准建立河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召集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国土(海洋)、气象、旅游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省林业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河北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各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在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为开展好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查清我省湿地资源现状,掌握全省湿地资源动态变化的前提下,为全省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完善和建立湿地资源监测体系提供完整、准确和翔实的基础资料。

  二、加强组织协调,保证调查质量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省的实际,省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河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和《河北省湿地资源调查技术实施细则》,并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审定。聘请省内9位专家组成了河北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专家组。组建了以河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为主的调查队伍,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近期,国家林业局将来我省对湿地资源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届时,我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将正式启动和实施。

  各市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湿地资源调查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湿地资源调查的数据采集涉及水利、海洋与渔业、环保、国土资源、旅游、气象等多个行业部门,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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