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和《河北省湿地资源调查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和安排,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由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市要选派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同志,与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此次调查工作。
三、争取调查经费,确保工作开展
国家林业局对这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非常重视,为我省开展湿地资源调查提供了专项经费,我局正在争取省财政配套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为这次调查提供经费支撑和保障。各市林业局和各自然保护区也要结合工作实际,为调查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保证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河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河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
为查清全省湿地资源现状,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和全省湿地保护、开发利用需要,河北省林业局决定,对全省满足《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要求条件和规模的各类湿地资源进行第二次全面调查。为确保湿地调查工作有序进行,保证调查进度和成果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范围
覆盖符合湿地定义的全省所辖范围内的各类湿地资源,包括面积为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m以上,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
二、工作方法与流程
本次调查在2011年内完成调查任务。湿地调查工作分为一般调查和重点调查两种方式进行。
一般调查:遥感数据处理、判读、信息提取、汇总、成图等任务主要由国家层面组织的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省调查队伍协助技术支撑单位进行遥感判读和现地验证。一般调查中的其他任务由省调查队伍承担。
重点调查:重点调查任务主要由省调查队伍承担,国家层面的技术支撑单位提供统一区划的图面资料以及湿地分布和面积等数据,供省调查队伍使用,并进行技术指导。
一般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数据统一由省进行汇总,同时,技术支撑单位为数据汇总、报告编写提供技术指导,审核调查成果。技术支撑单位在对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后,上报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合格后上报国家林业局湿地资源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我省湿地调查成果由湿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鉴定和发布。调查工作流程见附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