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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8.切实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建立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完善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专业合作有机结合的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服务产业加快发展,支持供销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实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新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300家以上。拓展“浙江农民信箱”功能,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和社区创建活动。
  9.积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发展跨省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鼓励农村能人和龙头企业到国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发展远洋渔业,支持建立远洋渔业基地。深化对台农业合作,形成一批对台农业合作园区,启动两岸村坊友好交流活动。
  三、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加快转变农民创业就业方式
  10.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以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为重点,推动农民培训从适应性、数量型向战略性、质量型转变,继续推进农业专业技能、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万人。加快转变农民培训方式,建立简单技能培训由乡村负责、中级技能培训由培训基地承担、高级技能培训由省里组织的培训格局。加强对农村新生代“双证制”培训,努力把留守农村的高中毕业生加快培养成为现代农业劳动者。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指导服务,搭建集培训就业服务于一体的信息网络平台。
   11.着力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合作创业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创业收入、资本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实现农民增收从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并举转变,力争使农民收入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力推进合作创业,引导民营企业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能人带动农民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农民、复员军人、农村妇女等通过联合和合作方式创业。加强农民创业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适合农民特点的创业园区和基地。改革城乡就业体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快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12.全面提升非农产业发展水平。出台支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升发展的政策意见。选择若干生态环境较佳、发展基础较好和乡村文化特色较为明显的区域,扶持建设一批省级“农家乐特色精品示范区”、“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乡镇”和“特色村”,打造若干条农家乐特色休闲旅游线路。推进农家乐星级评定和挂牌经营,加强网络销售平台和重点旅游城市销售窗口建设,发展针对特定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产业。加大来料加工业扶持力度,支持经纪人、专业村培育和工厂化基地、集中小区建设,力争使欠发达地区从事来料加工业的人数达到90万人以上、加工费收入达到 60亿元左右。营造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主要载体的非农产业创业平台,支持现有工业园区扩容提升,新建一批乡村工业集聚区和家庭工业创业园区,做大做强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发展社区服务业,支持发展社区卫生、家政服务、社区保安、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和废旧物资回收等社区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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