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加快户籍管理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结合中心镇和产业集聚区等建设,积极探索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村居民将户口迁移到城镇,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权益,并保留其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权益的有效办法。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妥善处置中心村建设中的集体资产融合问题。
26.创建农村改革试验区。组织申报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加快选定一批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积极在农村金融体制、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户籍制度、扶贫开发机制、农业经营体制等方面开展改革创新试点,打造若干综合性和专项性的农村改革先行区。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27.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机制。坚持把“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落实到具体的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上,县(市)、乡镇党委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三农”上,确保“三农”机构不削弱、力量有增加、工作不放松。高度重视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同步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统筹作用,推动各部门在“三化同步”中履行职责与义务,加强新农村建设督查考核,把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28.切实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做到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加快建立“三农”投入监督机制。
29.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以“发展强、党建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组织“双强争先”活动。扎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在广开言路、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开好乡镇党代会,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认真组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确保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把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能带头带领创业致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服务群众的党员干部和农村优秀人才充实到农村干部队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新任乡村干部的集中轮训,重点做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行“两推一选”、“自荐直选”、“先定事、后选人”等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认真学习借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四化一核心”工作制度。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经验,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村级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添置商业性用房等途径发展物业经济,整合部分财政产业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在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股份,实行保底分红,使村集体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30.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使金融成为推动农业和农村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开展村企结对,积极鼓励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支持供销社企业按照服务“三农”、微利经营原则,参与农村住房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对村“一事一议”项目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下乡,引导更多城市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等到农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