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与省体育局签订二○一一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里要求,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省体育局将与各直属单位签订《河北省体育局二○一一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省体育局由分管局领导签字,各直属单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责任状一式两份,由省体育局和各单位各留存一份。
年终省体育局将对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的责任状(一式两份)送人事处汇总报局领导签字。
联系人:任玮玮,85266997
河北省体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体育局二○一一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进省体育局消防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沿海体育强省”提供消防安全保障,省体育局与各直属单位签订二○一一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河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冀体人字〔2011〕1号)精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2011年综合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组织本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本单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作出组织处理。
三、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138-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组织本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体育场馆、运动员宿舍、学生宿舍、体育大厦及各单位住宅楼、在建工程等是重点,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伤人或较大以上火灾。
五、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广泛深入地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