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权限内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
依据:《
水法》第
三十八条第一款
4、权限内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工程、水电站等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审查
依据:《
防洪法》第
十七条
5、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依据:《
防洪法》第
三十三条
6、权限内在河道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等活动的审批
依据:《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
二十五条
7、权限内填堵、占用或拆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的审批
依据:《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
二十九条
8、权限内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第161项
9、权限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第168项
10、权限内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第170项
1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第172项
12、权限内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第173项
13、权限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审批
依据:《
水法》第
二十五条第三款
14、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的审批
依据:《
防洪法》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
15、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防洪围堤的审查
依据:《
防洪法》第
三十四条第三款
16、权限内开垦荒坡地的审批
依据:《
水土保持法》第
十五条,国务院《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120号令)第
十二条
17、权限内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依据:《
水法》第
十九条
18、权限内凿井方案的核准
依据:《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19、权限内核发取水许可证
依据:《
水法》第
四十八条
20、权限内核发捕捞许可证
依据:《
渔业法》第
二十三条
21、权限内生产水产苗种的审批
依据:《
渔业法》第
十六条第三款
22、权限内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许可
依据:《
渔业法》第
十一条第一款
23、权限内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审批
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
十七条
三十三、教育局(5项)
1、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依据:《
教师法》第
十、
十三条,《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
十三条
2、权限内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