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1月30日前,我局将组织考核组,分别对各县质监局(东盟分局),并随机抽查部分生产企业,就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
四、主要内容
(一)落实机构和实施方案。成立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领导机构,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引入ISO9000标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建立标准体系、计量测量和产品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特种设备安全体系。实现出厂工业产品质量可查询、可溯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原料进货验收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健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90%以上。有条件的,力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标准。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为先导,将名牌战略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提高产品的档次、技术含量和品牌知名度,获市级以上质量、品牌(商标)等表彰荣誉1个(件)以上。有条件的,力争入驻当地品牌示范区。
(五)强化质量保证能力。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务制度、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公示企业质量投诉电话,开展客户意见调查,设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有条件的,实施产品质量责任担保。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杜绝环保事故,在“三废”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力争通过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
(六)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加强人才培养,在关键质量岗位,培养1名以上质量工程师。开展对不同层面的员工质量管理、质量诚信宣传教育及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质量兴企有关标语等,强化企业员工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五、其他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是进一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局(分局)、各有关企业要落实机构和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二)要营造活动氛围。各企业要在签订《承诺书》的基础上,通过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横幅、版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学习“质量兴企”,进一步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使群众成为活动的主体,推动“质量兴市”战略深入扎实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