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雷电、冰雹、低温冰冻、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和协调全县自然灾害灾民救助、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成员单位为县农牧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经济局、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社会发展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气象局、地震办等部门和驻县企事业单位。
(四)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长由负责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成员单位为县农牧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社会发展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妇联、团县委、驻县消防大队、电信公司、气象局等部门和驻县企事业单位。
(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矿山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以及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事故和火灾的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为县农牧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局、县教育局、县社会发展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旅游局、县供销联社、县气象局、县电力公司等部门和驻县企事业单位。
(六)县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辐射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负责环保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成员单位为县农牧局、县经济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林业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电信公司、县气象局等部门和驻县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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