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分类依据
《条例》第
九、
十、
十一、
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单位职能,予以明确。信息采用多级类目编排,编排原则参考《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
。主要包括:
等。
(二)
。主要包括:
等。
(三)
。主要包括:
等。
……
……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填写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
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
网站(填写网址)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目录》指定发放点
(地址)领取。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具体内容根据
《条例》第
十五条、
十六条结合实际确定。)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
(地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