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批转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海北州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北政〔2010〕19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州国土资源局拟定的《海北州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海北州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州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 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灾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
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省政府第37号令)的规定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2009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2009年全州地质灾害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
2009年度我州共发生地质灾害共3起其中:滑坡2起、崩塌1 起,分别为海晏县金滩乡仓开村新胜社崩塌灾害;祁连县扎麻什乡夏塘村山体滑坡,5间房屋摧毁、另有2间、和3间羊棚受严重威胁,直接经济损失约7万元;门源县仙米乡梅花村3.8公里处的梅龙沟梅龙掌发生突发性山体滑坡,造成梅花村人畜饮水水源及4处羊圈被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引发因素
2009年汛期,全州降水量与2008年同期相比偏少或接近正常,从发生的灾害因素上看,强降雨、地层蓄水是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 、2010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冰雪融化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
2010年全州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门源、祁连、刚察县还应注意煤矿区地面塌陷灾害。此外,对工程建设、道路修建、农村建房等工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应更加重视,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
(三)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
全州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71处(其中门源县75处、祁连县67处、刚察县12处,海晏县17 处),各重要隐患点均建立了群测群防责任制。
(四)引发因素
1、强降水。强降水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
2、不规范的工程活动。水利、水电、交通、矿山、城镇等工程建设切坡、开挖、渗水,矿山采掘、弃渣和村(居)民傍山、沿沟建房,以及工程施工缺少防护或者防护不当等人为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并遗留下地质灾害隐患。
三、2010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