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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茂府办〔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茂名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市卫生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茂名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广东省2006~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情况。我市于2000年在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开始了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先后有20间政府医疗卫生机构、15个民营机构或个人举办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目前全市共有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公共卫生财政投入少。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是由医疗机构、社会投资设立,市、区(县、市)两级财政补偿机制未建立,不能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2、社区卫生服务优良资源不足。城市中优质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而社区卫生机构规模小、医务人员素质和水平不高,服务设施设备缺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社区“守门人”作用难以发挥。同时,在城市中又分布有大量各级医疗机构举办的门诊部,卫生资源未能充分利用。
  3、全科医师缺乏。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还没有全科医师,制约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4、目前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开展的服务有限,除建立了少量的健康档案及开展诊疗业务外,其他服务项目基本没有正式开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发展,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新型城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两级架构体系,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让卫生改革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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