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银监分局等部门关于海北州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银监分局等部门关于海北州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政办〔2010〕41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州银监分局和州旅游局《关于海北州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海北州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州委、州政府“农牧稳州、生态立州、工业强州、科教兴州、旅游活州”的经济发展思路,海北银监分局和州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银行旅游合作、促进我州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实现旅游资源向旅游经济的转变,现提出如下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搭建银旅合作平台,深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旅游部门的合作,加大金融支持我州旅游产业的投资力度,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手段,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实现旅游资源向旅游经济的转变。
  二、实施原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信贷方式,支持红色旅游、高原生态旅游、重点景区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等有特色、有效益的旅游企业和项目。促进旅游产业从低水平、粗放型向效益型、集约型转变。
  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特点,不断更新服务方式,采取贴近式的服务,为旅游景点、企业、游客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
  三、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金融联系会议制度平台,定期召开银旅见面会。根据不同客户的条件和需求,实现银旅对接,提供个性化产品及服务;二是要充分利用政府项目推介会等交流平台,主动与旅游企业沟通协调,加强银企、银政合作,及时掌握企业资金需求,搞好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对接;三是积极与州担保公司、财政等部门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担保公司、财政支持资金的作用,切实解决旅游企业担保难等问题;四是利用政府网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对旅游企业、项目的推介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宣传。
  四、措施及要求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