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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政办〔2010〕36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政应急(2010)6号〕要求,现就抗震救灾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领导指示及省玉树抗灾救灾指挥部命令、通知、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抗震救灾各类救援队伍情况及开展救助工作情况;医疗救助、卫生救助情况;各地区、各部门款物捐赠情况;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情况。
  (三)干群抗灾救灾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做法。
  二、报送时间
  4月16日开始每天下午15:00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启动信息报送“零报告”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按时汇总上报本地区、本部门(领域)抗震救灾工作信息(特别是物资捐赠、救援队伍、医疗救助、遇难者遗体处理等工作情况),每天必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报告。请将分管领导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16日17时前报送州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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