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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震减灾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树立全面的预防观;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坚持强化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损失。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防震减灾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防震减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把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2.坚持城乡防震减灾统筹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城市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抗震设防监管,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推进地震科技进步。加速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地震监测预测、抗震设防、应急救援技术水平,发挥科技在防震减灾、科学减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4.坚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管理,强化宣传引导,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地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地震科普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目标
  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健全市级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县级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8种能力。
  1.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完成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全部达到地震区划图标示的抗震设防要求。
  2.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3.农村民居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全市60%以上新建的农村民居和村镇公用设施采取有效抗震措施。
  4.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打造市级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加快各县(市、区)地震台站建设进度,实现全市地震监测信息联网和资源共享,力争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
  5.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装备不断完善,应急指挥系统作用更加明显,应对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显著提高。
  6.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社会民众能够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技能,科学应对地震谣传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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