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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1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海北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海北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切实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0〕36号)要求,州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全州范围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领导、公安为主、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思路,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外来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平安海北建设。
  二、目标任务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机关牵头,综治、民政、司法、社保、建设、计生、统计、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联合行动,借鉴人口普查模式,以县、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坚持属地原则,以社区(村)为单位,按现居住场所逐门逐户核查,对外来流动入口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统一录入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建立起流动人口动态信息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州政府决定成立海北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查 科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柳万青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新民   州政法委副书记
  张润晋   州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明成   州公安局副局长
  郭万梅   州民政局副局长
  刘占萍   州司法局副局长
  刘占录   州人事局副局长
  高素萍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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