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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元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要求,为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有效解决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七个月的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实现“一规范三整治一确保”,即:规范我市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整治和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整治和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和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11月28日,集中7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整顿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4月-5月)

  以县区政府为主体,实行市、县区联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三个环节到位:一是具体工作人员领会到位;二是及时向生产、经营者宣传到位;三是向社会和消费者宣传到位。大力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四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诚信自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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